历届全国统战会议

第三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概况

2006年12月04日 00:00 佚名 点击:[]
 1952年6月6日,第三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是“三反”、“五反”运动结束后召开的,会议的中心内容是讨论民族资产阶级和民主党派的工作问题。
    当时,全国绝大部分地区的土改已经完成,反革命分子已经肃清,帝国主义的势力已被赶走,国内范围全国人民同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矛盾已经基本解决;但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逐渐突出起来,刚刚胜利结束的“三反”、“五反”运动,便是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一次大规模的阶级斗争。通过这场斗争打退了资产阶级的进攻,深入地揭露和批判了民族资产阶级的消极一面,巩固了工人阶级和国营社会主义经济的领导地位,从而也巩固了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的联盟;同时,也提出了今后如何看待民族资产阶级的问题。这时,在党内出现两种看法,一种是只看到民族资产阶级消极的一面,否认民族资产阶级还有积极的一面,认为对资产阶级应该实行打倒的政策,对资产阶级人们的改造则要求以接受马列主义而不是以共同纲领为标准;另一种是看不到国内主要矛盾的变化,仍把民族资产阶级看作中间阶级。前一种看法,以当时《学习》杂志发表的几篇文章为代表,在党内有相当的代表性,中央及时发现作了纠正。后一种看法是中央统战部在为这次统战会议起草文件时提出来的,毛泽东同志对此作了批示,指出在打倒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故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极称为中间阶级。周恩来同志也指出,当着我们反对三大敌人的时候,说民族资产阶级跟小资产阶级是中间力量,那是恰当的,但是现在的情况不同了,不能再这样说。第三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就是在这种形势下召开的。 1952年4月底,中央统战部在给毛主席、中央书记处“关于五一年工作总结和五二年工作计划要点”的报告中提出,要在6月上旬召开各中央局、分局和大城市统战部长会议,主要讨论三项工作:(1)在“五反”运动胜利的基础上如何搞好工商界的组织和教育改造工作;(2)民主党派的发展和巩固;(3)帮助政协全国委员会贯彻关于《开展各界人士思想改造学习运动的决定》。经毛主席、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同志圈阅同意。
    5月13日,中央统战部向各地统战部发出关于召开全国统战部长会议的通知,要求各地参加会议的同志于6月5日前到中央统战部报到。
    为开好这次会议,中央统战部在会前准备了四个文件:《关于民主党派工作的决定(草稿)》、《关于民主建国会工作的要点(草稿)》、《关于改组工商业联合会的指示(草稿)》和《关于继续加强各界民主人士思想改造的学习运动的意见(草稿)》。在送中央审批的《关于民主党派工作的决定(草稿)》中,毛主席把分析民主党派社会基础时提到的“中间阶级、阶层的绝大多数人们”,改为:“资产阶级、城市上层小资产阶级(即雇有少数几个工人或店员的小资本家),一部分从地主阶级分化出来带有资产阶级色彩的分子以及和这些阶级、阶层相联系的知识分子中的许多人们”。中央统战部遵照毛主席的指示,对文件稿作了修改,提交会议讨论。
    会议自6月6日开始,出席和列席这次会议的有:东北代表六人,华北代表六人,华东代表十二人,中南代表九人,西南代表四人,西北代表六人。中央党政机关(包括中财委)及工、青、妇等群众团体负责同志三十二人,共计七十五人。 各中央局统战部出席会议的负责同志有:华北局统战部长平杰三,西北局统战部长汪锋,华东局统战部副部长陈同生,西南局统战部副部长程子健,中南局统战部秘书长胡金魁,东北局统战部副秘书长关山复等。
    会议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共八天,由各地统战部长汇报“三反”、“五反”运动以来对工商界和民主人士工作的情况,私营工商业面临的问题及处理意见。6月11日,陈云同志到会,针对会议中提出的问题作了《市场情况与公私关系》的报告。 
    第二阶段共十天,集中讨论对资产阶级和民主党派工作的问题。6月14日,李维汉同志作了报告。他主要讲了四个问题,第一,关于工商界的统战工作。他说,工商界的统战工作首先要注意阶级关系。现在由于国内的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已被打倒,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矛盾已成为国内主要矛盾。因此,民族资产阶级已不是中间阶级。他指出,民族资产阶级的两面性仍然存在,今后仍应坚持又团结又斗争、斗争为了团结的政策。当前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保证他们经济上的合法利益;(2)政治上保持其合法权利;(3)要把他们组织起来,使工商联成为他们的合法代表机关;(4)要培养进步的资本家,争取资产阶级代理人和高级职员;(5)对资产阶级的工作要统一领导,各方配合。第二,关于民主党派工作。主要讲了:(1)民主党派是统一战线性质的组织,其主要阶级基础是民族资产阶级、城市上层小资产阶级、一部分从地主阶级分化出来的带有资产阶级色彩的分子以及和这些阶级、阶层相联系的知识分子;(2)民主党派的历史是从处在国共两党中间逐步向左转,最后走到同我们党站到一边的进步历史,不应因他们中曾有人搞过中间路线而看不起他们。他们中的有些进步分子认为民主党派从一开始就是新民主主义路线,也是不对的;(3)民主党派发展成员应以中上层为主;(4)要承认民主党派有进行合法活动的地位;(5)民主党派思想改造的共同标准是共同纲领。第三,关于代表人物的工作。第四,对民族、宗教问题的看法与态度。
    经过这次会议正确地解决了对资产阶级和民主党派工作上的几个主要问题:(1)明确了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已经成为国内主要矛盾,民族资产阶级已不再是中间阶级。这是今后在统战工作中必须树立的指导思想;(2)民族资产阶级仍具有两面性,党对民族资本主义的政策必须继续坚持又团结又斗争、斗争是为了团结的政策;(3)对资产阶级的改造要求,在当时主要是把带“五毒”的改造成不带“五毒”的,把违法的改造成守法的,而不是把资产阶级改造成工人阶级。对民主党派改造的要求,是要他们确立“接受工人阶级和共产党领导的领导”的思想,而不是要求他们具有工人阶级的立场和思想。他们内部共同的准则只能是共同纲领,而对于他们成员中一部分从事文教、科技等方面工作的积极分子,则应要求他们学习马列主义,逐步具备工人阶级的立场和思想;(4)民主党派发展成员,应以其所联系的阶级、阶层的中上层代表人物为主要对象。毛泽东同志在“三反”、“五反”运动初期就指出,民主党派尤其是民建会的发展对象,主要应是中上层代表人物,因为大工商业资本家及其代表人物的代表性大,作用大,影响大。他在1952年3月15日同黄炎培的谈话中,也强调民建会要做大工商业资本家的工作。下层应是对象之一,但不是主要对象;(5)应支持民主党派依照共同纲领从事合法活动。各民主党派都负有协助我党团结、教育、改造其所联系的阶级、阶层的政治任务,要支持并推动他们与这些阶级、阶层的人们发生密切联系,了解反映其要求,代表其合法利益。我们应在领导他们从事合法活动中,团结、教育和改造其所联系的阶级、阶层;(6)各级统战部应和民主党派中的骨干分子一起,检查克服关门主义和宗教情绪,加强对中间分子和右翼分子的联系工作,切实发挥骨干分子的作用。
    9月16日,中央向各中央局、分局并各省、市、自治区党委批发了会议通过的四个文件,要求各有关党委加以讨论并督促统战部门及有关方面结合当地情况研究执行。

上一条:第四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概况
下一条:第二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概况

关闭

办公室地址:南华大学第一办公楼5楼508室   办公室电话:0734—8281280   传真:0734—8281280
版权所有:南华大学党委统战部   技术支持:西安恒远翼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