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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南华大学校长张灼华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建言献策

2020年05月26日 17:20 宣传部 点击:[]

5月22日至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政协副主席、农工党湖南省委主委、南华大学校长张灼华出席会议并积极建言献策。在本次会议上,他提交了五份建议,得到与会领导与代表的高度评价。

张灼华在分组会议上发言

张灼华提交的第一份建议是关于医学教育改革的内容。基于在此次新冠疫情大考过程中暴露的我国在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等方面的不足和短板,他认为其中一部分问题与医学教育有较为密切的关系,因此有必要反思和改革医学教育,应对现代社会对疫情防控和疾病治疗的要求。为此,张灼华提出三条建议:一是改革医学相关专业和学位设置,通过将不同专业课程模块化(公共卫生,大数据,卫生管理等等),以增加模块学习改变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的知识结构,培养复合型临床医生和医生科学家;二是开展毕业后教育,培训平战结合的防疫-医疗复合型人才;三是进一步改革住院医生培训制度,打通医学院校的院校教育和住院医生培训。对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认可院校教育和住院医生培训一贯制。医学生可以选择在同一大学进行“5+3”的专业硕士或“5+3+n”的专业博士培养。在一定程度上简化医学人才的培养。

在第二份建议中,张灼华提出了对《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修改建议。他阐释了现行《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了进一步修改该法的必要性,并提出了明确法定应急管理机构的职权、进一步保障公民的权利、完善对行政应急权的监督、优化应急预案、完善突发事件的确认制度等五方面修改提议。

第三份是关于构建新时代紧急状态法制体系的建议,张灼华通过分析我国紧急状态立法的现状和考察域外紧急状态法律体系,提出了构建新时代紧急状态法制体系的几点建议。如首先在宪法中规定紧急状态条款,对紧急状态进行分类,并以此为立法依据,及时制定一部《紧急状态法》,并对现有的《戒严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以及不同层级的法规进行修改,以适应不同类型紧急状态的立法需要。

第四份是关于完善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律体系的建议,张灼华在此份建议中分析了完善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律体系的必要性,并提出了六条具体的完善建议,一是提高应急立法的位阶,二是及时修订和清理原有的法律规范,三是尽快制定独立的《紧急状态应对法》,四是加快综合性法律规范的建设步伐,五是增强应急法律制度与各常态法律制度的衔接,六是理顺应急法律制度与应急预案间的关系。

张灼华提出的第五份建议是关于加大对洞庭湖生态修复投入的相关内容。作为“长江之肾”的洞庭湖,其保护与发展需要国家综合长远考虑,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他因此建议,一是由国家进一步加大对洞庭湖湿地保护修复重点工作的投入,如洞庭湖及其流域湿地生态状况监测评估、湿地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价、生态风险防控预警平台建设等;二是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同时,将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范围内及周边县(市、区)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并将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湿地保护工作;三是支持开展南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及周边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将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及周边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列入2020年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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