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2023年03月31日 08:15 党政办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学校决定2023清明节放假1天。具体放假安排如下:

清明节4月5日(星期三)放假,共1天。放假期间教学工作按照教务、研究生的安排执行。

要求:

一、请广大师生提前安排好学习工作生活,文明有序祭扫,错峰绿色出行,外出做好各项防护措施教学单位和学生管理部门对留校学生要加强管理,对离校学生要登记学生离校的时间与去向。

二、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教育教学、值班值守、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及防火防盗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三、各单位请把值班安排表(4月5日共1天)于4月3日前报送给党政办公室综合科刘芳(电话:8281309)。

 

 

党政办公室

202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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