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届全国统战会议

第六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概况

2006年12月04日 00:00 佚名 点击:[]
 1956年2月16日至3月3日,第六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的形势下于北京召开。
    1956年初,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造进入高潮,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基本解决,我国开始进入社会主义历史时期。毛泽东同志在1956年1月25日召开的最高国务院会议上,高度评价我国用和平方法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成功经验。他指出:“在我国条件下,用和平的方法,即用说服教育的方法,不但可以改变个体所有制为集体所有制,而且可以改变资本主义所有制为社会主义所有制。”毛主席提出:“我国人民应该有一个远大的规划,要在几十年内,努力改变我国在经济上和科学文化上的落后状况,迅速达到世界上的先进水平。为了实现这个伟大的目标,决定一切的是要有干部,要有数量足够多的、优秀的科学技术专家,同时要继续巩固和扩大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我国人民还要同世界各国人民团结一起,为维护世界的和平而奋斗。中共中央在一月份召开了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会议。周恩来同志在会上作了《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报告》,总结了建国以来对知识分子工作的经验教训,强调指出,为了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体力劳动同脑力劳动的密切合作,依靠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兄弟联盟”。他指出,我国知识分子的政治面貌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他们中间的绝大多数已经成为国家工作人员,已经为社会主义服务,已经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正确地解决知识分子问题,更充分地动员和发挥他们的力量,为伟大的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是努力完成过渡时期总任务的一个重要条件。毛泽东同志到会讲话,他强调指出,我国经济上还没有独立,科学上也没有独立,文化落后,要实现现代科学技术革命,必须充分尊重知识分子。他号召全党要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同党外知识分子团结一致,为迅速赶上世界科学先进水平而奋斗。
    为了适应1956年初我国这种新的形势和任务,继续巩固、扩大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广泛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伟大的社会主义强国,中央统战部经过集体研究,由李维汉同志主持起草了《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二年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草案)》(简称《七年方针(草案)》。在这个《七年方针(草案)》中,分析了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内部阶级关系的深刻变化,提出“我们的国家已经开始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我国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阶段,成了社会主义的统一战线。”“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已经成为参加社会主义工作的组织,已经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团体。”“今后统一战线内部的阶级矛盾,将更经常、更集中地从机关、学校和企业内部的业务工作和学术研究上表现出来,表现为对待这些问题上不同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不同的思想和作用。这就使教育的方法成了阶级斗争的基本方法(无论在政治上、思想上和工作上),教育工作成了统一战线工作的中心任务。”
    《七年方针(草案)》1月28日报送中央。2月初,周恩来同志审阅此稿后,认为把我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说成是“社会主义的统一战线”,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已经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团体”不妥,当即向中央统战部的负责同志指出,并要求对文件稿作适当修改。1956年2月6日,周恩来同志在二届政协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的讲话中,肯定我国统一战线从开国起就带有社会主义性质,同时指出不要把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改为社会主义统一战线。理由是:第一,从性质上说不完全。同时,还有另一种不完全,好象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去是一种性质,现在才是社会主义性质,这样不对。我们从一开始就是社会主义,就是逐步完成和逐步实现,特点就是过渡,这也是最本质的东西。今天我们不能说已经变了性质。第二,我们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成员也不能说今天以前是人民民主的,今天以后就够社会主义成员的条件了。我们还有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嘛,怎么能说都是社会主义成份了呢?还要有一个过程,人民团体里头还有工商联,民主党派里还有代表资产阶级的党派,海外华侨里头有很多是资本家,各民族现在还有贵族。毛主席说,要把一切可以团结的人士都包括进去,使我们的统一战线一天天更广泛、更巩固。现在改变名称不太好,一改名,就把统战范围弄窄了,弄混了。随后,李维汉同志主持对《七年方针(草案)》作了修改,重新报送中央,经中央审核同意,提交这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讨论。
    出席会议的,有各省、市、自治区和五十万人口以上的省辖市党委统战部的负责同志共五十七人。会议着重讨论了《七年方针(草案)》。2月28日,李维汉同志在会上作了《关于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二年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草案)的发言》,对《七年方针(草案)》的基本精神,资产阶级分子的改造问题,同民主党派、民主人士的关系问题,教育工作问题,民族工作问题作了说明。他指出,从实现社会主义改造这个过渡时期的任务来说,资产阶级分子、知识分子、大多数少数民族、民主党派都走过了有决定意义的一步。社会主义改造的迅速发展和阶级关系的根本变化,要求我们在统战工作方针上有新的提法。制定《七年方针(草案)》的基本目的,就是要在今后七年内把教育工作提到首要地位,经过工作实践的教育;经过政治理论的学习,帮助资产阶级分子,高级知识分子和民主人士的思想改造,逐步做到同他们已经变化和正在变化着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相适应,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最后实现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国有化获得思想上的准备。关于民族工作问题,他提出,民族工作方面要有一个规划。一个目标是,要使各兄弟民族都能够经过不同的途径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另一个目标是,使各民族经过不同的步骤,在经济上和文化上达到或者接近于先进民族的水平。
    与会同志热烈讨论了《七年方针(草案)》,普遍认为,这个文件很好,解决了统战工作的方针问题,对今后的任务也规定得很清楚。有些同志提出了一些具体修改意见。会议经过讨论,一致同意把《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二年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作为这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的决议。3月31日,中央将《七年方针》批发各地执行。
    会议还讨论了以下几个文件:
    一、《关于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民族工作的规划大纲(草案)》。《大纲》提出:在十二年内,使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水平与汉族地区相当或接近;继续推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帮助各民族自治地方充分实现各项自治权利;积极进行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畜牧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各少数民族地区建立和发展工业,发展畜牧业,等等。会议认为这个文件是很必要的,但还不太成熟,需作进一步的研究和修改。
    二、《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关于帮助民主党派工作的意见》。会议基本同意这个文件提出的意见。会后,经过修改报请中央审批。中央于7月23日批发各地。中央在批语中指出:几年来,各民主党派在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中,不仅做了不少工作,在工作中取得了成绩,获得锻炼和提高,而且在某些方面对我党和国家起了一定的监督作用。根据我国的情况,民主党派在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已经和我党结成了统一战线,当我国进入社会主义革命阶段又积极拥护社会主义革命,因此,他们在社会主义社会里,还应当同我党一起继续存在下去,并且继续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这不仅不妨碍人民民主专政的实现,而且对于人民主专政的巩固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功很有益处。
    三、《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地方委员会工作的意见(草稿)》。会议认为这个文件不够成熟,会后需再作些研究,报送中央审批。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于毅夫在会上就地方政协工作作了专题发言。他主要对政治协商中的形式主义,对有些统战部的同志和政协中有的共产党员对政协工作把持包办、或包而不办的作法提出了批评。
    四、《中央关于公私合营运动中资方人员的工作安排和薪金待遇的指示(草稿)》。会后报中央对资改造十人小组核处。这个指示草案中提出:对原私营企业的资方在职人员,包括董事监事和经纪人等在内,都要包下来,给以安排,有的还可以担任公私合营企业的领导职务。他们的薪金高于同类国营企业标准的,一律不降低;低的可在职工提高工资时,跟着调整。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许涤新就工商界的公债问题,1955年私营和合营企业的利润分配问题,北京市公私合营工业的改组经验,工商联的经费等问题作了发言。
    五、《关于帮助民主人士、资产阶级分子进行政治学习和理论学习的办法(草稿)》。这个文件提出:政协各级委员组织学习座谈会,开办业余政治学校(如夜大学),省政协办短期政治学校,全国政协依照高级党校的办法,设社会主义学院,组织民主人士进行学习。开办资产阶级分子参加学习的短期训练班,并组织他们参加所在企业的学习。各级党委对民主人士和资产阶级分子的教育工作,应当予以充分的重视和经常的领导。会议基本上同意这个文件,并提出了一些补充修改意见。会后,经修改,征得中央宣传部同意,由中央宣传部和中央统战部联名报请中央批发。4月9日,中央将这个文件批发各地参照的执行。
    六、《中央和各级党委统战部干部管理工作试行方案(草稿)》。经会议讨论同意后,报送中央。会后,中央批发各地,请各地研究执行。
    七、《关于一九五六年到一九五七年干部管理工作的规划》。经会议讨论同意,中央统战部发各地统战部执行。
    八、《关于在省、市、自治区的人民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等机关干部中进行肃反斗争的意见》。会后报中央肃反十人小组核处。
    3月3日,会议结束,李维汉同志作了总结发言,他着重提出了统战部门在对待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的关系上的宗派主义和关门主义问题,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批评。他提出,1956年上半年要切实检查一下统战部和统战工作人员与民主党派、民主人士的关系,检查执行党的统战政策的情况,要切实改进我们的作风。3月6日,中央统战部邀请各民主党派领导人、部分无党派民主人士,传达了今后统战工作的方针,听取了他们对统战工作的意见。
    3月26日,中央统战部向中央报送了《关于全国统一战线工作会议的报告》。《报告》中说:“这次会议,一般说来是开得好的。到会的同志一致认为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方针,解决了若干专门问题,在思想上提高了一步,从而增强了工作信心。”同时提出,“这次会议中,反映出统战部门的保守主义和关门倾向是相当严重的,主要表现在对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几年来的显著进步估计不足,因而对他们政治上信任不够,工作不放手;政治的和思想的工作做得不够”,“甚至有的统战部门和有些干部发展到干涉民主党派的内部事务,以至实行组织控制;在工作作风上,有些干部骄傲自满,以领导者自居,不能很好地同党外人士协商办事,而只在少数几个进步分子中打圈子,很少同各民主党派的负责人协商工作。”“会议对统战部门的保守主义和关门主义倾向着重地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并且规定在今年上半年内各级统战部要对统战部门同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的关系彻底检查一次。”
    3月31日,中央批准了《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二年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批示指出:自1955年1月17日中央发出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指示以后,各级党委一般进行了讨论和检查,全党在对待民主人士和非党联盟问题上的关门倾向已经有所克服,主要表现在安排民主人士方面基本上执行了中央的指示,在政协工作方面一般有了进步,在国家机关中党和非党人士的关系也有所改善。但是应该指出,这种进步是很不够的,目前,在统一战线工作方面,不仅存在着关门倾向,同时也存在着右倾保守倾向,这些倾向的主要表现是对于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几年来在党的领导下发生的很大变化估计不足,对于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在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认识不够,因而对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在政治上没有给以应有的信任,对统一战线工作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各级党委应该在党内继续加强统一战线政策的教育并加强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及时地纠正“左”的或右的倾向。对于统战部门的工作应该予以经常的领导和定期的检查。对于一些地方统战部门编制不足,干部太少、太弱特别是缺乏领导骨干等问题,应该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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